1、什么是股权冻结?
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,所采取的不准股东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。因此,股权冻结在诉讼阶段和执行阶段发生。
法院不会主动采取股权冻结这一强制措施,毕竟在诉讼阶段,法院的立场应保持中立。而在执行阶段,没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判决时,执行法官也不会关心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。
(资料图)
若被执行人存在“老赖”行为,名下财产作为执行财产才会被法院采取查封、冻结、扣押等强制措施,防止其转移财产。
另外补充一点,在起诉前,若出现“因情况紧急,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”情形,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股权诉前保全。
2、股权被冻结后怎么办?
在接收到法院股权冻结的通知后,若股东主动提供法院认可的担保措施,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股权冻结。若是保全程序出现了错误,股东有权主张损害赔偿。
实践中,如果股东没有提供担保,还输了官司,且未能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义务,则被冻结的股权有可能会被评估、拍卖、变卖等,进而易主。
当然,股权冻结也并非永久。人民法院冻结股权的,冻结股权期限不超过三年,过期则需要向法院申请续冻。
公安机关冻结股权的,冻结股权期限为六个月。需要延长期限的,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申请续冻。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注意:这里仅讨论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期限,上市公司、国有和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另有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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